发布时间:2026-04-20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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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明确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产权)从事各类产权交易的服务收费,保证公开透明,对相关服务收费事项公示如下:
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服务收费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是指《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规定的产权转让、企业增资、资产转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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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
收费基数(万元) |
费率(%) |
收费对象 |
|
|
交易服务费 |
成 交金 额 |
100以下(含) |
≤3 |
转让方、受让方 |
|
100-500(含) |
≤2 |
|||
|
500-2000(含) |
≤1 |
|||
|
2000-10000(含) |
≤0.8 |
|||
|
10000-50000(含) |
≤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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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以上 |
≤0.2 |
|||
二、农村产权集体资产交易服务收费
农村产权集体资产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纳入农村产权管理范畴的各类资产,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货币资金、股权、债权、无形资产及公共服务设施等,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管理、经营与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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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
收费基数(万元) |
费率(%) |
收费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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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 |
成 交金 额 |
100以下(含) |
≤0.5 |
转让方、受让方 |
|
100-500(含) |
≤0.4 |
|||
|
500-2000(含) |
≤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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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以上 |
≤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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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笔最低收费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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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交易服务收费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交易是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组织,经批准以公开方式进行的土地、房屋、车辆等资产出售、租赁行为和其他各类物品处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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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
收费基数(万元) |
费率(%) |
收费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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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 |
成 交金 额 |
500以下(含) |
≤3 |
转让方、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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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2000(含)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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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10000(含)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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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50000(含)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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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以上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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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金融企业资产交易服务收费
金融企业资产交易服务收费由潍坊产权与交易相关方协商约定,单笔交易服务收费一般不高于成交金额的5%。
金融企业资产交易是指金融企业不良资产(含抵债资产)处置、实物资产转让等行为。
五、涉诉、罚没资产交易服务收费
涉诉、罚没资产交易服务收费由公司与交易相关方参照如下标准协商约定(以成交金额为基数、采用分段累进方式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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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金额(万元) |
差额计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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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以下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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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以上1000以下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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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以上5000以下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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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以上10000以下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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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以上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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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包含本数在内,“以上”不包含本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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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诉、罚没资产交易业务是指有关机构、破产管理人等主体对其有权处置的执行财产、罚没财产、破产财产、抵债(税)财产依法进行转让或招募重整投资人等。
六、巡游出租车交易认证服务收费
确权认证30元/车次、交易认证1000元/车次。
七、有关说明
(一)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按照收费基数的一定比例向交易双方分档递减累加收取交易服务费,项目未成交,不收取交易服务费。
(二)以上未列明的其他交易行为,以及委托潍坊产权提供除以上交易基础服务之外的其他市场化服务,相关服务收费由潍坊产权与各市场主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相关监管部门对交易服务收费有其他特殊要求或出台新规定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日